无公害南美白对虾 第3部分:产品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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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 399.3-200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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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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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南美白对虾(Penaeus vannamei Booen)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南美白对虾的活、鲜商品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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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No-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enaeus vannamei Part 3:Product quality standard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通报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建议的函(浙卫便函〔2014〕7号)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水产、渔业>>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
ICS分类: |
农业>>65.150捕捞和水产养殖 |
发布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3-02-24 |
实施日期: |
200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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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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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
起草人: |
杜建明、何中央、张宇飞、张群杰 |
批文号: |
13505-2003 |
页数: |
7页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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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主要依据国家对虾卫生标准、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渔用药物安全限量和使用准则、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等标准,和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多年来科研推广成果,省内南美白对虾科研与养殖生产实践经验,并结合了省外研究成果,同时参考了对虾、河蟹等甲壳类无公害养殖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而制定的。
DB33/T 399《无公害南美白对虾》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苗种生产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产品质量标准
本部分为 DB33/T 399 的第三部分。
本部分中3.3 条和3.4 条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建明、何中央、张宇飞、张群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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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2741 海虾卫生标准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试验
GB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9675 海产食品多氯联苯的测定方法
GB/T 14931.1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 5073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SC/T 3303-1997 冻烤鳗
SN/T 0197-19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检测方法
SN/T 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SN/T 0530-1996 出口肉品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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