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7.3,7.4,8.1,8.2,12.3,14.2,14.3,14.7,15.6,15.7,15.8,15.9,16.1,16.4,17.1,
17.3,17.4,18.1,18.4,23.3,24.4,24.6,24.10,24.12,24.14,24.15和24.16条为强制性条款,并用黑体字表示;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5388:1981((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5388:1981重新起草。在附录F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5388:1981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5388:1981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差异已编人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F中给出了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压力单位用MPa代替bar,
-删除ISO5388:1981的前言和正文中篇的编号及名称,篇下的引言纳人相关章中
本标准是对GB10892-198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并代替原GB10892-19890
本标准与GB10892-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本标准中不再出现篇;
-更新了引用标准;
-补充了原标准中未包括而ISO5388:1981有规定的透平压缩机的有关要求;
-要求性条款中明确了有27条条款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E,附录F和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南京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放、潘祥、徐秋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0892-19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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