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质技监奋局标函(1998)216号)要求,建设部对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建设部归口的国家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项目及1992年以前建设部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审核。建设部以建标(1999)154号文《关于公布建设部产品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对GB 5951-86《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标准予以确认、发布,新编号为CJ/T 1-1999,为便于标准的实施,现仅对原标准的封面、首页、书眉线上方表述进行相应修改,并增加本说明后重新印刷,原标准版本同时废止。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城郊)供客运的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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