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程供施工机械电气维护人员执行,其他电气设备的维护人员可参照执行。
2。本规程中所列安全用具,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用具使用规则”的规定,经试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方可使用。
3. 本规程所述的高压设备,系指设备任何带电部分对地电压在500V及以上者。
4. 维护人员如接到违反本规程命令,应拒绝执行,并对发令人指出错误所在,以及拒绝执行的理由。
5. 因违反规程而发生事故时,作业班组应及时认真讨论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责任者应进行教育或给予恰当的处理,重大事故要报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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