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FZ/T95004-1994《交叉卷绕络纱染色用圆锥形管》中的部分内容,未被代替的内容涉及交叉卷绕染色用圆锥形筒管的主要尺寸、公差和标记。GB/T20035-2005 是半锥角为3°30′、4°20′和5°57′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的国家标准。GB/T20035.4-2005 是半锥角为4°20′染色用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的国家标准。下面列出了这项国家标准的结构及其对应的国际标准:
GB/T20035-2005 《纺织机械与附件 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
---第1部分:主要尺寸推荐值(ISO84891:1995,IDT);
---第2部分:半锥角3°30′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ISO84892:1995,IDT);
---第3部分:半锥角4°20′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ISO84893:1995,IDT);
---第4部分:半锥角4°20′染色用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ISO84894:1995,IDT);
---第5部分:半锥角5°57′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ISO84895:1995,IDT)。
本标准与FZ/T9500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扩大了染色用圆锥形筒管半锥角范围,不仅适用于4°20′,而且还适用于3°30′和5°57′;
b) 删去了根据制管材料、半锥角对染色用圆锥形筒管的分类规定及相关的图1、表1;
c) 删去了对染色锥形管标记方法的规定;
d) 增加了染色用圆锥形筒管的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及其测量用量规的尺寸、公差和使用应符合GB/T20035.4-2005中第5章的规定;
e) 在检验规则中,增加有1个或1个以上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品的判定规则;
f) 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以个为样本单位的说明;
g) 在检验规则中,型式检验项目增加对质量的检验,其不合格质量水平为20、不合格分类为C;
h) 删去包装一章中对包装箱进行捆扎的规定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i) 删去附录A 内径测量方法;
j) 其他必要的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浙江三友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玉生、侯水利、张小赧、蒋传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1023-1981,FJ1127-1981;
---FZ/T9500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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