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LY/T1045-1991《营林机械 型号编制方法》的首次修订。
本标准与LY/T104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原2.2;
---修改了原3.3、3.4和3.5的内容,将其整合成本版的3.3、3.4;
---修改了原3.6、3.7 和3.8 的内容,并整合成本版的3.5,修改后主参数中没有?,去掉了小数点;
---修改了原5 型号编制示例的内容;
---取消了原6 型号管理的内容;
---在附录A 中增加林木种子精选机、精量播种机、种子带制作机、种子带铺设机的型号编制和命名内容;
---删除了附录A 中不常使用的圃地拣石机、撩壕机、油茶垦抚机、反坡梯田机和毛竹垦抚机的型号编制和命名内容;
---修改了原苗木移植机的型号编制和命名内容;
---原附录A 中的单位cm,视具体情况改成了mm或m。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LY/T1045-1991。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明刚、吴兆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513-1981;
---LY/T1045-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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