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住宅(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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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T 351-200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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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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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规划设计和验收两个阶段规定了生态住宅(住区)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住区),可按需要分为规划设计阶段和验收阶段两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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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Eco - Housing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
发布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07-23 |
实施日期: |
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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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起草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等 |
页数: |
28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7-11-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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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住宅(住区)建设节约能源与资源、降低环境负荷,提高我国生态住宅(住区)建设总体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中国生态住宅评估手册(2003版)》、《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和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NC2.1版)》中的生态技术评估体系对我国的住宅(住区)在场地环境规划、节能与能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住区水环境和材料与资源五个方面对住宅(住区)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天鸿圆方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和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7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1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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