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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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T 352-200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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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8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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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描述了国家级、省级之间的交换流程、交换模型,适用于国家级和省级之间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交换活动;省级范围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交换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描述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信息的内容和报文格式,适用于各级环保部门。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交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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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ata Exchange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mission Auto Monitoring Information (on trial)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07-12 |
实施日期: |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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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起草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页数: |
221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7-08-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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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环境污染淅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环境污染源的自动监控水平,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数据传输流程,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实时、有效传输,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交换提供统一的技术要求,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为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省级之间的信息交换流程、交换模型,以及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信息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7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08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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