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第11部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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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LY/T 1662.11-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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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7.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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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662的本部分规定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的组织和结构及退耕还林工程数据集、数据表和数据项的命名。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林业中退耕还林工程数据的组织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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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digital forestry—Part 11:Standard for data on the program of conversion cropland to forest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林业>>B60林业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65.021.01 |
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08-03-31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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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
起草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
起草人: |
张会儒、雷相东、陆元昌、杜纪山 |
页数: |
2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5-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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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1662《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森林资源非空间数据标准;
---第2部分:林业数字矢量基础地理数据标准;
---第3部分: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标准;
---第4部分:林业社会经济数据标准;
---第5部分:林业政策法规数据标准;
---第6部分:林业文献资料数据标准;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第8部分:数据库软件规范;
---第9部分:数据库管理规范;
---第10部分:元数据标准;
---第11部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标准。
本部分为LY/T1662的第11部分。
本部分制定中参考了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退耕还林管理办法汇编》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0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和《退耕还林技术模式》(2001)等文件。
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会儒、雷相东、陆元昌、杜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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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LY/T166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LY/Y1662.1-2008 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1部分:森林资源非空间数据标准
LY/Y1662.7-2008 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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