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9088-1988《电动工具型号编制方法》。
本标准与GB/T9088-1988相比主要技术修改包括:
在表1电动工具的大类和品名中删除了铁道类,增加园艺类;在金属切削类增加往复锯、坡口机、曲线锯、斜切割组合锯;在砂磨类增加模具电磨、台式砂轮机、直向盘式砂轮机、立式盘式砂轮机、往复砂光机或抛光机、无轨道不规则作圆周运动砂光机或抛光机;装配类增加冲击扳手;林木类增加插入式圆锯、厚度刨、摇臂锯、平刨;农牧类删除电动修草机、电动割草机;建筑道路类增加金刚石钻、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枕木电镐、附着式混凝土振动器、石材切割机、带水源的金刚石钻;矿山类增加煤钻;园艺类增加草剪、剪刀型草剪、截枝机、修枝剪、草坪修剪机、草坪修边机、草坪边缘修边机、草坪松砂机、草坪割草机、遮覆式割草机、步行控制的割草机、转盘式割草机、镰刀杆式割草机、连枷式割草机、悬浮式割草机、手持式园艺用吹屑机、手持式园艺用吹吸两用机、手持式园艺用吸屑机、滚筒式割草机、草坪松土机;其他类增加捆扎机、除锈机、胸骨锯。
删除第3章本标准列入的电动工具产品及组件,设计单位可按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提出建议型号,向型号管理单位申请。更改为:3.3本标准未列入的电动工具产品及组件的型号编制,设计单位可参考本标准实施
由于现行隶属关系和行政关系的变化,GB/T9088-1988附录A 中A.1修改为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动工具型号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轶、刘江、李邦协
本标准制定于1998年,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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