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船舶劳动定员 第3部分:航务工程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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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383.3-2008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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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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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航务工程船舶劳动定员。
本部分适用于航务工程船舶按三班作业的劳动定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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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anning norm for engineering ship Part 3:Harbor construction ship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替代JT/T 383.3-1998;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2年第39号 |
中标分类: |
>>>>U0 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运输综合>>R02经济管理 |
ICS分类: |
03.220.40;03.100.30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
发布日期: |
2008-06-02 |
实施日期: |
20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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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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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
归口单位: |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
主管部门: |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 |
起草单位: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航务管理 |
起草人: |
曹湘喜、朱心海、胡继前、沈赞禹、陈楚粦、忻尚律 |
页数: |
8 |
出版社: |
人民交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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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383《工程船舶劳动定员》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航道工程船舶;
--第3部分:航务工程船舶。
本部分JT/T 383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JT/T 383.3-1998《工程船舶劳动定员 航道工程船舶》,本部分与JT/T 383.3-1998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拖轮船舶等级由原标准的三个等级调整为四个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劳动定员;
——调整了打桩船的打桩架高度;
——起重船由原标准的三个等级提高到四个等级,并调整了船舶的起吊能力,规定了相应的劳动定员;
——增加了自航驳船、铺排船、半潜驳和整平船等四种船舶的劳动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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