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除第16章外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959《电热装置的安全》有如下13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5959.1-2005,IEC60519-1:2003,IDT);
---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2-2008,IEC60519-4:2006,IDT);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GB 5959.3-2008,IEC60519-3:2005,IDT);
---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2008,IEC60519-2:2006,IDT);
---第41 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41-2004,IEC60519-21:1998,IDT);
---第5部分:等离子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5-1991,eqvIEC60519-5:1980);
---第6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5959.6-2008,IEC60519-6:2002,IDT);
---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7-2008,IEC60519-7:2008,IDT);
---第8部分: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GB5959.8-2007,IEC60519-8:2005,IDT);
---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9-2008,IEC60519-9:2005,IDT);
---第10部分:对工商业用电阻仿形加热系统的特殊要求(IEC60519-10:2005,待转化);
---第11 部分:对液态金属电磁搅拌、输送或浇注设备的特殊要求(GB 5959.11-2000,idtIEC60519-11:1997);
---第13部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GB5959.13-2008)。
这套标准除第13部分外,均采用对应的IEC60519《电热装置的安全》各部分制定。
本部分为GB5959的第4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19-2:2006《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2部分:对电阻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第三版,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对于IEC60519-2:2006,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由《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2部分:对电阻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改为现名;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5959.4-1992《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四部分:对电阻炉的通用要求》,与后者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6 一般要求
a) 6.12.1为新增的。提出了对浸入式加热器的最高允许额定电压的要求。
b) 6.14新增了对真空炉工作电压的要求。
---9.6.7中新增了对泄漏电流、接触电流和保护线电流安全等级的考虑并引用了GB/T12113-2003和IEC60479-1:2005。
---15 铭牌、标记和技术文件是新增的。
---16 电热装置的检查、投入运行、使用和维护
a) 16.2.2.1关于泄漏电流,新增了引用GB4706.1-2005第16章的规定;
b) 16.2.2.3新增了有关接触电流和保护线电流的指标以及电流对人体和家畜效应的内容,并分别引用了GB/T12113-2003 和IEC60479-1:2005。
本部分应与GB5959.1-2005配合使用。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范超英、葛华山。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959.4-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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