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4926《实验动物》共54个部分,为不同微生物和病毒检测技术方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4926.56-2001《实验动物 狂犬病病毒检测方法》。
本部分与GB/T14926.56-2001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a) 删除原标准中2 引用标准内容;
b) 对原标准中3 原理中所有内容改为在微孔板上预包被纯化狂犬病毒抗原,使免疫反应在固相载体上进行。当被检血清中有狂犬病病毒抗体存在时,则与孔壁上的抗原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再与抗犬IgG 酶标记物反应,最后通过测定酶作用底物催化后的产物,进行定性检测;
c) 删除原标准中所有关于血凝抑制试验的试剂、方法及结果判定;
d) 对原标准中所有关于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试剂、方法及结果判定等;
e) 对原标准中6 结果判定中增加了6.3 基础级犬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抗体合格率=(被检动物抗体阳性数/被检动物总数)×100%。基础级犬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
上可判为该犬群免疫合格内容。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克恭、陈西钊、曹振、王传彬、何秀敏、汤汉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926.5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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