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
|
标准编号:GB 4706.28-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的电动吸油烟机的安全,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在公共场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尽可能从实际情况考虑,本部分涉及到了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由人为因素而使用器具造成的共同危险。 |
|
|
|
英文名称: |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ange hoods |
替代情况: |
被GB/T 4706.28-2024代替;替代GB 4706.28-1999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
采标情况: |
IDT IEC 60335-2-31:2006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1992-01-30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作废日期: |
2026-08-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616天
|
首发日期: |
1992-01-30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马德军、诸永定、徐正翱、康联春等 |
计划单号: |
20031629-Q-607 |
页数: |
1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1-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
|
|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
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31:2006(Ed4.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31部分:吸油
烟机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31:2006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部分代替GB4706.28—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28—1999的主要差异如下:
———范围中注102删除:对于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吸油烟机可能需要有特殊要求。
———范围中注102修改: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部门、劳动保护部门、国家建筑部门及类似的部门
制定。
———范围中注103修改:设计用于商业用途的吸油烟机。
———3.101修改:安装在炉灶上方,用于收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
———7.12.1修改:必须说明器具排出气体的方法。
———8.2 修改:使用者为维护而拆下可卸部件后,如果内部布线的基本绝缘与GB5023(idt
IEC60227)或GB5013(idtIEC60245)中软线绝缘相当,则可触。
———11.2修改:垂直支撑板、边壁及嵌装式吸油烟机的安装空间应使用厚度约20mm 的涂有无光
黑漆的胶合板。
———11.2增加:如果吸油烟机被打算安装在6个灶头上方,那么后面3个灶头输入功率为2kW,
前面3个灶头输入功率为1.5kW。
———11.8修改:注:在风扇不运转时也应测定温升,尤其是测定灯座温升。
———19.101修改:吸油烟机按第11章规定的条件在炉灶上方工作,仅有后面靠外侧的2个灶头工
作,并且灶头上不放置容器。
———29.2增加:器具的微观环境污染等级为3级,除非在正常使用中,器具的绝缘被封闭或放置在
不易受污染的地方。
———30.1修改:吸油烟机底部暴露部件的球压试验温度至少为105 ℃。
———30.101增加:除了试样厚度为过滤器的厚度之外,用于收集油脂的非金属材料制成的过滤器
要符合ISO9772中材料类别为FH3级的要求。
———修改:灯罩和总质量不超过0.35kg的外部集烟装置要承受GB/T5169.11(idtIEC60695-211 )在550 ℃的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5169.16(idtIEC60695-11-10),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意厨具有限公司、江苏光芒厨卫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樱花厨卫(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万喜电器燃气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诸永定、徐正翱、康联春、季俊生、王俊、潘洁、余国成、黄关德、叶其林、廖金柱、冯健生、张文浩。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28—1992、GB4706.28—1999。 |
|
|
前言Ⅲ
IEC 前言Ⅴ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1
4 一般要求1
5 试验的一般条件1
6 分类2
7 标志和说明2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2
9 电动器具的启动2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2
11 发热2
12 空章3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3
14 瞬态过电压3
15 耐潮湿3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3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3
18 耐久性3
19 非正常工作3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
21 机械强度4
22 结构4
23 内部布线4
24 元件4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4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5
27 接地措施5
28 螺钉和连接5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5
30 耐热和耐燃5
31 防锈5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5
附录7
参考文献7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