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人造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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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2163-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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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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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人造板的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式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及结果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人造板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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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ule of inspection of wooden produce for import and export—Wood-based panel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SN/T 4037-2014代替并废止 |
发布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8-09-04 |
实施日期: |
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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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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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起草人: |
伊仰东、马彦忱、赵金伟 |
页数: |
7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9245 |
出版日期: |
2008-11-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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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伊仰东、马彦忱、赵金伟。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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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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