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8477-1987《浙江中白猪》。
本标准与GB/T8477-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悬置段,增加了范围,把原标准中开头部分内容放到范围内,并增加规定了浙江中白猪的品种特征特性、生产性能、种用价值评定和出场条件;
---增加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3.1 原产地叙述和3.2 品种构成叙述;
---对原标准中的生长肥育性能数据进行了修改(1987年版的1.2.2,本版的3.4.2);
---对原标准中的胴体品质数据进行了修改(1987年版的1.2.3,本版的3.4.3);
---对原标准中的杂交利用数据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标准中的汉普夏(1987年版的1.2.4,本版的3.4.4);
---将原标准中的6、12和24月龄改为本标准的6月龄和12月龄(1987年版的2.2.1,本版的4.2.1);
---删除原标准表1项目中的24月龄体重行,并修改了部分数据(1987年版的表1,本版的表1);
---修改了原标准表2中的数据(1987年版的表2,本版的表2);
---将原标准中的仔猪育成数和仔猪60日龄窝重改为本标准的21日龄仔猪育成数和21日龄仔猪窝重(1987年版的2.2.3,本版的4.2.3);
---修改了原标准表3中的数据(1987年版的表3,本版的表3);
---将原标准繁殖性能得分计算公式中的仔猪育成数改为21日龄仔猪育成数,仔猪60日龄窝重改为21日龄仔猪窝重(1987年版的2.3.2,本版的4.3.2);
---对原标准鉴定评分部分中计算公式的权重系数进行了修改(1987年版的2.3,本版的4.3);
---增加了种公猪的综合评定得分公式(1987版的2.3.3,本版的4.3.3);
---对种猪出场标准进行了修改(1987年版的2.4,本版的4.4)。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锦平、翁经强、徐如海、褚晓红、黄少珍。
本标准于1987年1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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