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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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建标 108-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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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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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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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是一项新的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08]150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本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本建设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统一性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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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第三章 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第五章 建筑设备
附录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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