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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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8840-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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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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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稳态工况下排气烟度的允许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对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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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Limit for exhaust smoke of marine diesel engine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8840-1988 |
中标分类: |
船舶>>船用主辅机>>U44船用内燃机 |
ICS分类: |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20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9-03-09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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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88-02-29 |
提出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柴油机分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起草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李军、陈志忠、唐金池、李斌、陈民忠 |
计划单号: |
20062012-Q-522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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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8840—1988《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
本标准与GB8840—1988相比主要有下列技术变化:
———修改了烟度值的表示方法,将原来的波许烟度犚B 修改为滤纸烟度犛F;
———按照标准烟度值犛F 与标准前版烟度值犚B 对照表,修改了烟度的允许限值;
———删去了对部分负荷工况的测量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柴油机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陈志忠、唐金池、李斌、陈民忠。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8840—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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