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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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24612.1-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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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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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6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应用场所应该满足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照电气安全要求制造完成后诸如在使用和维护等生命周期内的电气设备。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操作裸露的带电部件或电路部件和在其附近工作的人员提供与电气危害相关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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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safety in the workplace—Part 1:General rules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29.030磁性材料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9-11-15 |
实施日期: |
20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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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9-11-15 |
提出单位: |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 |
主管部门: |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罗克韦尔自动化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项雅丽、李锋、马桂芬、曾雁鸿、杨利、朱春标、何才夫 |
计划单号: |
20075278-Q-469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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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4612《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分为2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在断电状态下操作的安全措施。
本部分为GB/T24612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罗克韦尔自动化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项雅丽、李锋、马桂芬、曾雁鸿、杨利、朱春标、何才夫。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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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责任2
4.1 责任人2
4.2 制度2
4.3 管理2
5 组织和人员的关系2
5.1 场所的安全责任人2
5.2 外来人员(承包商等) 2
6 培训的管理2
6.1 安全培训2
6.2 培训类型2
6.3 应急程序2
6.4 人员培训3
7 电气安全程序3
7.1 概述3
7.2 安全意识与自我约束3
7.3 电气安全程序的原则3
7.4 电气安全程序的控制3
7.5 电气安全程序内容3
7.6 电气危险/风险评估程序3
7.7 工作程序3
8 在导电体或电路部件处或附近工作4
8.1 概述4
8.2 在带电的或可能通电的裸露导体和电路部件处或附近工作4
9 电气设备的应用5
10 其他电气设备的应用5
10.1 测试仪器和设备5
10.2 便携式电气设备5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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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46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24612.2-2009 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在断电状态下操作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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