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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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494-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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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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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质量保证控制、水质特征分析、底部沉积物及污泥的采样技术指导,适用于开阔河流、封闭管道、水库和湖泊、底部沉积物、地下水及污水采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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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Guidance on sampling technique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2998-91废止 |
发布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09-09-27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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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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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对水质采样的规范和指导,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12998-91)进行了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站,本次是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水样类型中补充了瞬时水样、综合水样内容,增加了大体积水样和平均污水样两种水样类型。
——采样类型中补充了封闭管道、水库和湖泊以及地下水采样内容,增加了污水采样方法。
——瞬时非自动采样设备增加了溶解性气体(或挥发性物质)的采样设备,增加了自动采样设备的相关规定。
——增加了采样设备的准备注意事项。
——增加了采样污染的避免相关内容。
本标准是采样技术的基本原则指导,不包括详细的采样步骤。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1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8-91)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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