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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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FZ/T 90059-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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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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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湿热环境使用的纺织用异步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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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xtile motor test method of damp heat in steady state |
替代情况: |
替代FZ/T 90059-1994 |
中标分类: |
纺织>>纺织机械与器具>>W90纺织机械与器具综合 |
ICS分类: |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机械>>59.120.01纺织机械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0-01-20 |
实施日期: |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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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纺织机械及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纺织机械及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青岛纺机青岛和力达电气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郑艳坤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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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对FZ/T90059-1994《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FZ/T90059-1994。
本标准与FZ/T90059-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 本标准按GB/T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规定将前版2.5中试验箱的湿度容差由+2-3%改为±3%(见第5章);取消前版2.6中指示点相对湿度的波动不大于±1%。
b) 取消前版标准中的2.7。
c) 将前版标准3.3.1b中的升温时间1h,改为使被试电机达到温度稳定(见7.2)。
d) 将前版标准3.3.2中的应在0.5h内使箱内相对湿度增至93+2-3%改为应在2h内使箱内相对湿度增至(93±3)%(见7.3)。
e) 取消恒定湿热试验条件控制图。
f) 将前版3.5中的相对湿度降到(75±3)%,然后再在半小时内把温度降至35 ℃±2 ℃改为相对湿度降到73%~77%,然后在0.5h内将温度调节到实验室温度,且温度容差为±1K
(见第9章)。
g) 修改前版4.1的公式
h) 取消前版标准的4.2.2。
i) 取消前版标准的第6章,增加第12章其他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及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纺机青岛和力达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艳坤。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123-1986;
---FZ/T90059-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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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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