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8190《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试验台测量;
———第2部分: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现场测量;
———第3部分:稳态工况排气烟度的定义和测量方法;
———第4部分:不同用途发动机的稳态试验循环;
———第5部分:试验燃料;
———第6部分:测量结果和试验报告;
———第7部分:发动机系族的确定;
———第8部分:发动机系组的确定;
———第9部分:压燃式发动机瞬态工况排气烟度的试验台测量用试验循环和测试规程;
———第10部分:压燃式发动机瞬态工况排气烟度的现场测量用试验循环和测试规程;
———第11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动机瞬态工况下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试验台测量。
本部分是GB/T8190的第10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8178-10:2002《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10部分:压燃式发动机瞬态工况排气烟度现场测量用试验循环和测试规程》(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SO8178-10:2002。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或“ISO8178的本部分”改为“本部分”或“GB/T8190的本部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对ISO8178-10:2002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有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用我国标准代替,未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直接采用国际标准。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云清、陆寿域、计维斌、严永华、瞿俊鸣、邹强、林铁坚、宋国婵、谢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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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819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8190.4—2010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4部分:不同用途发动机的稳态试验循环(ISO8178-4:2007,IDT)
GB/T8190.5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5部分:试验燃料(GB/T8190.5—2005,ISO8178-5:1997,IDT)
GB/T8190.6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6部分:测量结果和试验报告(GB/T8190.6—2006,ISO8178-6:2000,IDT)
GB/T8190.7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7部分:发动机系族的确定(GB/T8190.7—2003,ISO8178-7:1996,IDT)
GB/T8190.8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8部分:发动机系组的确定(GB/T8190.8—2003,ISO8178-8:1996,IDT)
GB/T8190.9—2010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9部分:压燃式发动机瞬态工况排气烟度的试验台测量用试验循环和测试规程(ISO8178-9:2000,IDT)
ISO11614:1999 往复压燃式发动机 不透光测量仪器和排气光吸收系数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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