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5章和第6章中带“宜”字、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和第7章及附录中的内容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16368:2003《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根据ISO16368:2003重新起草。
本标准与ISO16368:2003相比技术性差异如下:
———第2章中用一部分我国标准代替对应的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增加了GB/T3811,取消了ISO4302;增加了GB/T9465—2008,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2.3.3.2中,有关其他结构的迎风面积,引用了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2.5.2中,关于结构计算方法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例举了如GB/T3811、GB/T9465标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不应低于规定值,该规定值给出了附录G 做参考,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3.6中,“稳定器支腿的构造宜适应地面不平度至少为10°”。更改为“在制造商允许的最大坡度进行操作时,稳定器应能够在最大允许倾角内对底盘进行调平”。
———5.6.14.3中,绝缘平台的绝缘测试和衬垫的绝缘测试引用了GB/T9465—2008的第6.13中的内容,以使得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5.4.4中,“当剪叉式平台还处于总起升行程的10%~15%但是不小于3.5m,下降应停止操作员必须再次启动下降功能,下降的最大速度应为正常速度的50%……”,改为“下降的最大速度宜为正常速度的50%”。
上述技术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边页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16368:2003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删除了ISO16368:2003的前言和引言,增加了本标准的前言和引言;
b) 对于ISO16368:2003引用的国际标准已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本标准直接引用;
c)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删除了正文中未出现的标准ISO18893;在参考文献中补充了资料性附录中出现的标准ISO2408:1985及ANSIA10.31。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升降工作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赛奇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特雷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市华澄特种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北京建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建平、唐传平、白日、杨昌桂、蔡雷、戴润雄、郭初生、陈伟康、王飞、吴凌云、谢翀、陈晓峰、贾向军、孟庆勇、刘慧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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