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6297《铝用炭素材料取样方法》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底部炭块;
———第2部分:侧部炭块;
———第3部分:预焙阳极;
———第4部分:阴极糊;
———第5部分:煤沥青;
———第6部分:煅后石油焦。
本部分为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8007-3:2003《铝用炭素材料 取样方案和从单块上取样第3部分:侧部炭块》。本部分修改采用ISO8007-3:2003时,将其前言、引言、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定义删除,并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了技术性修改。同时,为了更便于取样操作,增加和修改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为方便对照,在附录A 中列出了本部分的章条和对应的ISO8007-3:2003章条的对照表以及技术性差异。这些修改和规定有:
———明确规定了垂直于大面方向取样;
———建议从每批炭块中随机抽取一块炭块,并在该炭块上取满足符合检验要求的试样量。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禇丙武、赵春芳、李波、李荣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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