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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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26511-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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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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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车前下部防护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N2、N3 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
———GB/T15089规定的G类车辆;
———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结构上无法安装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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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Front underrun protective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vehicle |
中标分类: |
车辆>>汽车底盘与车身>>T26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60车身及车身附件 |
采标情况: |
ECE R93号法规(1994年英文版) NEQ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1-05-12 |
实施日期: |
20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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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11-05-12 |
提出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 |
起草人: |
耿磊、王学平、乜立刚、李玉生、刘丽亚、余博英、苏玉萍等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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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4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ECER93号法规(1994年英文版)《关于1:前下部防护装置 2:安装有已认证的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 3:具有前下部防护装置功能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ECER93号法规的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了申请认证程序等部分管理内容;
———取消了车型认证通知书;
———取消了认证标志的布置;
———取消了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本 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日本五十铃汽车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日野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磊、王学平、乜立刚、李玉生、刘丽亚、余博英、苏玉萍。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李三红、张丽丽、李玉刚、杨玉娟、张路丁、赵盈、吴玉芳、张建、范孟柏、贺嘉强、张力、曹立。
本标准实施过渡期为:对于新车型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自2015年1月1日
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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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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