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7318—1998《大豆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与GB/T17318—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术语、定义方面:1)本标准增加一条术语“育种家种子breeder’sseed”,它定义为“由育种家生产的、具备本品种特征特性、纯度达到100%的种子”;2)本标准在大豆原种定义中删除了
“大豆原种包括原种一代和原种二代”内容,而增加了“由育种家提供或委托生产……”和“……优良种性……”等内容。
———在大豆性状、特性描述方面:1)本标准在“4.3.2.3选择标准和方法”中,将“病害情况”改为“抗病虫情况”、将“荚型”改为“荚形”。2)在“4.3.3.3田间鉴评”中,将“株行整齐度”改为“株行纯度”、将“有杂株的”改为“有分离的”、将“丰产性低的”改为“丰产性差的”。3)在“A.1.12叶形”中,删除了“三角形”和“长圆形”,增加了“披针形”。4)增加了“A.1.13结荚习性”(有限、亚有限、无限)和“A.1.14荚熟色”(灰褐、褐、深褐、黑)两条内容。5)在“A.2.2 粒色”中,将“白黄”修改为“浅黄”,并且增加了“黄绿”和“暗红”。6)在“A.2.4粒形”中,增加了“扁椭圆形、长椭圆形、肾形”三种类型。———在技术标准或技术参数方面:1)本标准在“4.3.3.1 田间设计”中,将“每隔49行设1行对照”
中的“49行”改为“39行”。2)在“4.3.4.1田间设计”中,结尾处增加了“周围需要种植4行~6行同品种的原种作为保护行”一句。3)在“4.3.5原种圃”中,增加一项“4.3.5.1田间设计”,具体内容为“原种圃面积依上年株系圃入选的种子量来定,原种圃四周需要种植4行~6行同品种的原种作为保护行”。4)在“A.1.5 成熟期”中,将“摇动时有响声的株数达到50%的日期”修改为“摇动时有响声的株数达到70%的日期”。5)在“A.1.8倒伏性”中,将原来的“0级”直立不倒改为“0级~1级”直立不倒。6)在“A.2.6 虫食率”中,将“单株考种取100粒”改为“单株考种取全部粒数”,而且以英文字母代替计算虫食率公式中的文字描述。7)在“A.2.7病粒率”中,修改内容与“A.2.6”相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大豆改良中心、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中心、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内蒙古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保葛、陈应志、智海剑、李卫东、刘丽君、杨光宇、张万海、卢为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318—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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