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代替GB/T17839—1999《警戒潮位核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17839—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潮位”、“感潮河段”和“核定岸段”的术语和定义(见3.1、3.3和3.4);
———修改了“警戒潮位”的定义(见3.2,1999年版的3.1);
———修改了“总则”一章的内容,其中增加了“警戒潮位分级”、“核定范围”、“核定要求”和“核定步骤”,修改了“核定原则”,删除了“目的”(见4.1~4.5,1999年版的3.2、3.3);
———修改了“岸段等级划分”(见5和附录A,1999年版的3.5.1);
———修改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资料的统计、分析”的内容,合并为一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见6,1999年版的4和5);将关于资料的要求内容合并,增加了“资料要求”(见6.1,
1999年版的3.4、4.3、4.4.2和5.2.3);增加了基础地理资料项目,修改了岸段高程要求(见6.2表1,1999年版的3.5.2和4.3.4的表1);修改了“资料的统计分析”内容(见6.4,1999年版的5);
———增加了“波浪爬高”计算(见6.4.2和附录E);
———修改了警戒潮位值的核定方法,增加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警戒潮位值的核定方法(见7,1999年版的6.1);
———修改了“不同重现期高潮位的计算方法”(见附录D,1999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警戒潮位修正值核定方法”,作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F);
———增加了“警戒潮位核定技术报告”的编写要求(见附录G)。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光明、龚茂珣、邬惠明、刘克修、张惠荣、郭小勇、董剑希、费岳军、张文静、肖文军、陆建新、堵盘军、邓小东、袁玲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839—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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