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数据元管理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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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541-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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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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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数据元管理的指导原则和要素、角色和责任、相关活动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数据元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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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Administrative rules for data el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
替代情况: |
替代GA/T 541-2005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1-11-24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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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
起草人: |
马晓东、张宪华、李彤、孙晓晶、赵海平、李如香、闫建华、巢明峻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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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541—2005《公安业务数据元管理规程》。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A/T541—2005即行废止。
本标准与GA/T541—2005相比主要变化有:
———标准的名称由《公安业务数据元管理规程》修改为《公安数据元管理规程》;
———将数据元素改为数据元;
———增加对历史记录管理活动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晓东、张宪华、李彤、孙晓晶、赵海平、李如香、闫建华、巢明峻。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54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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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元管理的指导原则 2
5 数据元管理的要素 2
6 数据元管理的相关角色和职责 2
7 数据元管理活动 3
8 数据元管理工具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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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91.1—2009 信息技术 元数据注册系统(MDR) 第1部分: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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