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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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 383-2012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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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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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成年人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的定义、诊断、分期、分级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支气管哮喘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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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criteria for bronchial asthma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12-09-03 |
实施日期: |
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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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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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卫生部北京医院。 |
起草人: |
孙铁英、柯会星、李燕明。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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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北京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
人民医院、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
山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大
学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铁英、柯会星、李燕明。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林江涛、殷凯生、周新、沈华浩、张珍祥、白春学、黄克武、胡红、李尔然、王广发、
梁宗安、肖伟、刘荣玉、孙耕耘、赵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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