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
标准编号:HJ 657-2013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2.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锑(Sb),铝(Al),砷(As),钡(Ba),铍(Be),镉(Cd),铬(Cr),钴(Co),铜(Cu),铅(Pb),锰(Mn),钼(Mo),镍(Ni),硒(Se),银(Ag),铊(Tl),钍(Th),铀(U),钒(V),锌(Zn),铋(Bi),锶(Sr),锡(Sn),锂(Li)等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PM2.5、PM10、TSP 以及无组织排放和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的锑(Sb),铝(Al),砷(As),钡(Ba),铍(Be),镉(Cd),铬(Cr),钴(Co),铜(Cu),铅(Pb),锰(Mn),钼(Mo),镍
(Ni),硒(Se),银(Ag),铊(Tl),钍(Th),铀(U),钒(V),锌(Zn),铋(Bi),锶(Sr),锡(Sn),锂(Li)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当空气采样量为150m3(标准状态),污染源废气采样量为0.600m3(标准状态干烟气)时,各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见附录A。 |
|
|
|
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 and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 Determination of metals in ambient particulate matter –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mass spectrometry (ICP-MS) |
替代情况: |
被HJ 657-2013/XG1-2018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08-16 |
实施日期: |
2013-09-01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
起草单位: |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等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9-01 |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和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测定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嘉定区环境监测站、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8 月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9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
|
前 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2
5 干扰和消除 2
6 试剂和材料 3
7 仪器和设备 3
8 样品 4
9 分析步骤 5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3 废弃物的处置 7
14 注意事项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9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17 |
|
|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4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 年第4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