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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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653-2013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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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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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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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PM10 and PM2.5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HJ 653-2021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07-30 |
实施日期: |
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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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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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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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规范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中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7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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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组成与原理 2
5 技术要求 3
6 性能指标 4
7 检测方法 6
8 检测项目 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PM10 和PM25 连续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和处理要求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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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7214.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 第1 部分:气候条件
HJ 618 环境空气 PM10 和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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