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4.1,4.2,表5中1、3、5项,4.6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342—2003《牙刷》。
本标准与GB19342—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3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格尺寸中单丝直径的要求(见表2,2003年版的表2);
———修改了牙刷毛束拉力(见表5,2003年版的表3);
———修改了单丝弯曲恢复率(见表5,2003年版的表3);
———修改了磨毛(见4.6,2003年版的4.6);
———修改了有害元素的测试方法(见附录A,2003年版的附录A);
———修改了牙刷毛束强度分类试验方法(见附录B,2003年版的附录B);
———修改了型式检验(见6.3,2003年版的6.3);
———将毛束强度由毛束弯曲力或公称丝径代替;
———将附录B中牙刷毛束强度的分类放入4.4中;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公称丝径应明示在产品包装上;
———增加了以公称丝径评定牙刷毛束强度分类和试验方法;
———删除了产品分类;
———删除了儿童牙刷和幼儿牙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
———删除了附录B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五爱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高露洁三笑有限公司、慈溪市洁达纳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扬州明星牙刷有限公司、扬州金巴丽刷业有限公司、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杜邦兴达(无锡)单丝有限公司、武汉市今晨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兴盛刷业有限公司、扬州今晨刷业有限公司、广东雪洁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晨洁日化有限公司、扬州市杰英特日化有限公司、两面针(扬州)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扬州金霞塑胶有限公司、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日用杂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三椒日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和、杨兆金、肖清、马剑波、张文生、陈兴龙、顾明、邓小民、庞超、盛大放、王金燕、李端翌、黄怡康、尤松、李正林、韦日平、屠金祥、胡瑞莉、王宝勤、周晓梅、魏晓英、王昕瑶、程小虎、林创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342—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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