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94007《综》分为以下3个部分:
———第1部分:提花织造用镶入综眼的钢丝综;
———第2部分:织机综框用钢丝综;
———第3部分:织机综框用钢片综。
本部分为FZ/T94007的第3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FZ/T94008—1992《织机用钢片综》。与FZ/T94008—199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3.1,1992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图1、图2和表2、表3(见1992年版的3.4~3.6);
———修改了产品标记(见3.2,1992年版的3.7);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1992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第7章,1992年版的第7章)。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器材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2)归口。
本 部分起草单位:绍兴县鼎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晓艳、赵玉生、余定雅、淡培霞。
引 言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GB/T19554.1—2004/ISO11677-1:1994《纺织机械与附件 开口式综耳钢片综及相应穿综杆的主要尺寸 第1部分:C型综耳》、GB/T19554.2—2004/ISO11677-2:1994《纺织机械与附件 开口式综耳钢片综及相应穿综杆的主要尺寸 第2部分:J型综耳》和修改采用ISO363:1992制定的国家标准GB/T19552—2004《纺织机械与附件 闭口综耳钢片综 尺寸》,都仅包括了织机综框用钢片综的范围、尺寸,虽然可以为消除国际贸易中有限的技术壁垒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其技术要素缺失不仅难以满足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使用标准的要求,且无可操作性。FZ/T94008—1992《织机用钢片综》虽然涵盖了各种类型织机用钢片综并列出了其尺寸规格,但是已不能满足织造技术发展的要求,而且标准中的错误也应予以纠正;因此,本部分在FZ/T94008—1992的基础上完善了上述3项国家标准中缺少的部分技术要素。在实际使用本部分时,应与上述3项国家标准紧密配套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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