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680—2005《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本标准与GB/T19680—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部分关键术语的定义,如“物流企业”“物流服务”“综合物流服务”(见3.1,3.2,3.3);删除了“物流信息管理”;
———修改了“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应符合要求的条款(见5.1,5.2,5.3);
———修改了等级评估原则(见6.1);增加了评估实施(见6.2);
———修改了运输型物流企业的“年货运营业收入”“人员素质”“业务人员”“网络系统”“货物跟踪”的指标名称;修改了“年物流营业收入”“营业时间”“资产总额”“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运营网点”“业务辐射面”“人员管理”等指标的指标值及要求,修改了指标注释中对“年物流营业收入”“运营网点”的注释;增加了“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指标及要求,增加了注7对“基层物流业务人员”的注释(见表1);
———修改了仓储型物流企业的“年仓储营业收入”“货物跟踪”“人员素质”“业务人员”“网络系统”“货物跟踪”的指标名称;修改了“年物流营业收入”“营业时间”“资产总额”“自有/租用货运车辆”“配送客户点”“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指标的指标值及要求;修改了指标注释中,对“年物流营业收入”“租用货运车辆”的注释;增加了“物流服务方案与实施”指标及要求,增加了注7对“基层物流业务人员”的注释(见表2);
———修改了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的“年综合物流营业收入”“人员素质”“业务人员”“网络系统”“货物跟踪”的指标名称;修改了“年物流营业收入”“营业时间”“资产总额”“自有/租用货运车辆”“运营网点”“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指标的指标值及要求;修改了指标注释中,对“年物流营业收入/元”“运营网点”“租用货运车辆”“租用仓储面积”的注释;增加了注7对“基
层物流业务人员”的注释(见表3)。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海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立新、冯耕中、李红梅、杨国栋、权威。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968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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