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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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680-201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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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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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当取样品量为0.5g 时,本方法测定汞的检出限为0.002mg/kg,测定下限为0.008mg/kg;
测定砷、硒、铋和锑的检出限为0.01mg/kg,测定下限为0.04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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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oil and sedimen — Determination of mercury,arsenic,selenium,bismuth,antimony — Microwave dissolution/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11-21 |
实施日期: |
201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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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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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宁波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宁波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慈溪市环境监测站、宁波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和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11 月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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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试剂和材料 1
5 仪器和设备 3
6 样品 4
7 分析步骤 4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6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7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1 废物处理 7
12 注意事项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精密度和准确度汇总数据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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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 部分:样品采集储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 部分:沉积物分析
GB/T 21191 原子荧光光谱仪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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