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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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1151-2014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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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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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报警系统中无线通信功能的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产品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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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wireless communication function of fire alarm system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调整为XF 1151-2014;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4-04-16 |
实施日期: |
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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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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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消防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 |
主管部门: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城优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刘程、刘长安、李小白、刘作利、宋立巍、赵宇、张斌斌、郭金龙、魏斌、钱世锷、丁宏军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2-27105 |
出版日期: |
201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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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6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城优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程、刘长安、李小白、刘作利、宋立巍、赵宇、张斌斌、郭金龙、魏斌、钱世锷、丁宏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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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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