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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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 3311/T 20-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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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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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丽水市内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规划与建筑、综合管理等方面建设所需遵循的标准,给出了相应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丽水市各类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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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4-05-06 |
实施日期: |
20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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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丽水市人民政府 |
归口单位: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丽水市民政局 |
主管部门: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丽水市民政局 |
起草单位: |
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邝平正、吴玉韶、刘治彦、邱学明、周立军 |
出版日期: |
2014-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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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丽水市发展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口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适应未来需求,提高生态环境、规划和建筑与运营服务连接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丽水市人民政府提出,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丽水市民政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邝平正、吴玉韶、刘治彦、邱学明、周立军。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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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引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原则 3
41 生态平衡性原则 3
42 休闲创新性原则 3
43 养生规律性原则 3
44 养老积极性原则 3
45 经济循环原则 3
46 技术先进原则 3
47 场所精神原则 4
5 生态环境 4
51 自然生态环境 4
52 人文生态环境 5
6基地规划 5
61 选址 6
62 布局 7
63 道路系统 7
64 能源系统 8
65 水处理系统 8
66 废弃物处理系统 9
67 公共服务设施 10
68 景观绿化 10
7 建筑设计 11
71 基本要求 11
72 公共建筑设计 13
73 居住建筑设计 14
74 信息化与智能化 15
75 安全设计与标识 16
8 综合管理 17
81 管理制度 17
82 公共参与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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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7107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17093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GB 18580~GB 1858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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