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422《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氙弧灯;
———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
———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
本部分为 GB/T16422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 代 替 GB/T16422.2—1999《塑 料 实 验 室 光 源 暴 露 试 验 方 法 第 2 部 分:氙 弧 灯》,与GB/T16422.2—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一章的内容(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
———将“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并将引用文件修订为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9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原理”一章的内容(见第3章,1999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试验装置”一章的内容,章名改为“设备”(见第4章,1999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试验条件”一章的内容(见第6章,1999年版的第6章);
———修改“附录 A(提示的附录)”为“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并替换了整个附录内容(见附录 A,1999年版的附录 A)。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4892-2:2006《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15596—2009 塑料在玻璃下日光、自然气候或实验室光源暴露后颜色和性能变化的测定(ISO4582:2007,IDT)
———GB/T16422.1—2006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ISO4892-1:1999,IDT)
本部分纳入了ISO4892-2:2006/Amd.1:2009的修正内容,修正内容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双线(‖)进行了标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老化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SC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天罡助剂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树脂应用研究所、美国 Q-Lab公司中国代表处。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浩江、刘煜、李维义、刘罡、傅轶、郑慧琴、张恒。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9344—1988、GB/T16422.2—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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