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7958—2000《煤矿用电容式发爆器》。
本标准与 GB7958—2000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差异如下:
———引爆操作“如采用电子式开关应在接到输出引爆冲量指令时,可靠地输出引爆能量,严禁发生意外供电现象。”调整为“如采用电子式开关应保证充电过程的连续可靠,严禁发生意外断电现象;应在接到输出引爆冲量指令时,可靠地输出引爆能量,严禁发生意外供电现象。”(见5.5,2000年版的5.5);
———寿命试验的试验次数做了改动并增加了表3(见5.16,2000年版的6.12);
———增加了最小引燃冲量和最大引燃冲量试验方法的规定(见6.5,2000年版的6.5);
———引燃冲量、最小允许电阻按 GB8031—2005做了修订,并同步修改了表1(见5.9及表1,2000年版的5.10及表1);
———删除了“FCC-3”发爆器参数测试仪的型号(见2000年版的表3);
———负载电阻“额定负载”调整为“最大允许负载”(见5.8、5.9,2000年版的5.9、5.10);
———增加并细化了防爆要求(见5.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防爆器厂、山东隆泰矿业设备有限公司、双鸭山金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渭南煤矿专用设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淑玲、张旭、李者、李孝杰、王涛、吴北平、毛允德、康丽莹、李英云、李真西、张岩、李永得、潘雅楠、李华宝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958—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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