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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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 791-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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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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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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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原则及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及电气火灾监控设施、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基础设施在文物建筑中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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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ode for fire-protection facilities equipment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lics |
替代情况: |
被DB11/T 791-2024代替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
发布部门: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1-04-28 |
实施日期: |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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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4-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6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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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日期: |
2019-12-31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文物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北京金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郝东晨、王玉伟、赵克伟、冉鹏、李建春、李宏文、柳国忠、王景宝、侯兆年、张浩、朱勇、孟德兴、李悦、张磊、边富国、韩扬、吉冬梅、王健 |
批文号: |
30567-2011 |
出版日期: |
201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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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4.1条、第5.1.1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1.5条、第5.2.1条、第8.1.1条和第9.1.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条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
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共同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北京金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东晨、王玉伟、赵克伟、冉鹏、李建春、李宏文、柳国忠、王景宝、侯兆年、张浩、朱勇、孟德兴、李悦、张磊、边富国、韩扬、吉冬梅、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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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管线(设备)设置 2
6 消防给水系统 4
7 自动灭火系统 6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
9 消防电源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8
10 灭火器设置 9
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等级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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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与运行
GB 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5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JJ 39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 159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DB11/ 741 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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