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 质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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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734-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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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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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24 种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 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丙酮、异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环戊酮、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乙苯、对/间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邻二甲苯、苯甲醚、苯甲醛、1-癸烯、2-壬酮、1-十二烯。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经过验证后也可使用本方法。
当采样体积为300 ml 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01~0.01 mg/m3,测定下限为0.004~0.04 mg/m3。详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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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Sorbent adsorption and thermal desorption gas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 method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4-12-31 |
实施日期: |
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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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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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杨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12 月 3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 02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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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2
5 试剂和材料2
6 仪器和设备3
7 样品 4
8 分析步骤6
9 结果计算与表示8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9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0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目标物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2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精密度和准确度11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吸附管的使用与选择17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标准总离子图19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其他目标挥发性有机物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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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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