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449—1997《烟煤罗加指数测定方法》。本标准与GB/T5449—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转鼓转速由(50±2)r/min改为(50±0.5)r/min(见4.1,1997年版4.1.7);
———增加了对马弗炉的技术要求(见4.3,1997年版4.1.6);
———删去“并经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可”(见第5章,1997年版5.2);
———修改制样后到试验的时间由不应超过一周改为5d(见第6章,1997年版5.1);
———增加了使用机械装置进行的搅拌方法(见7.2,1997年版6.2);
———修改了“8.2结果表述”,提出按GB/T483规则修约报出结果(见8.2,1997年版7.2);
———增加了“试验报告”章(见第10章)。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检测研究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隋艳、杨华玉、周璐、李宏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449—1985;GB/T5449—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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