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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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H/T 5026-201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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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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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设施、服务及保障设施、抗震设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适用于水上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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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aviation airport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
替代情况: |
替代MH 5026-2000 |
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发布日期: |
2012-05-29 |
实施日期: |
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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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
高天、冯晓平、任利民、刘成贵、江慧娟、孟海涛、肖谊、马薇 |
出版社: |
中国民航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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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加快通用航空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民航发2009[101]号)要求和《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构想》文件精神编制,用以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通用机场的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高天、冯晓平、任利民、刘成贵、江慧娟、孟海涛、肖谊、马薇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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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5 一般要求
6 场址
7 机场设施
7.1 飞行场地
7.2 空中交通管制、导航设施
7.3 服务及保障设施
8 抗震设防和环境保护
9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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