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数据交换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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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230-2015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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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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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的数据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指纹信息管理系统、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所)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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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Format for data exchange of Resident Identity Card making information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替代GA 214.14-2004;被GA/T 1230-2021代替;公告:公安部关于废止47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5-03-05 |
实施日期: |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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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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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张晖、刘耀祖、徐骥、陈海东、余翔、肖勇、王立群、唐玉建、方鹏、李冰、刘杰、陈海滨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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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214.14—2004《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4部分:居民身份证制作信息数据交
换格式》,与GA214.14—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增加了交换信息分类(见4.1);
———修改了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见4.2.1,2004年版的7.1);
———增加了居民身份证制证民族文字信息(见4.2.2);
———增加了成品证件分拣核验信息(见4.2.5)。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A214.14—2004即行废止。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晖、刘耀祖、徐骥、陈海东、余翔、肖勇、王立群、唐玉建、方鹏、李冰、刘杰、陈海滨。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214.14—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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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222 居民身份证管理信息数据项
GA/T1227 治安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GA/T2000.6 公安信息代码 第6部分:实有人口管理信息分类与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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