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双语英文译法 第3部分: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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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1/T 2414.3-2015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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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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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2414的本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双语英文译法的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的英文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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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nglish Translation of Public Bilingual Signs Part3:Tourist Attractions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辽宁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 2022年第28号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发布部门: |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5-01-09 |
实施日期: |
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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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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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沈阳标准化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沈阳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华长春、余滨江、刘艳、王巍巍、张尹聪、王丹阳、孙洁、李亮、刘阳、杨丹 |
出版日期: |
2015-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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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DB21/T 2414《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译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道路交通
第3部分:旅游景区
第4部分:体育场所
………
本部分为DB21/T 2414的《旅游景区》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沈阳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华长春、余滨江、刘艳、王巍巍、张尹聪、王丹阳、孙洁、李亮、刘阳、杨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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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细则 1
51 警示提示信息 1
52 功能设施信息 1
53 旅游景点通名 2
54 专名 3
55 经营类信息 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旅游景区双语的英文译法 4
A1 警告提示信息 4
A2 功能设施信息 6
A3 服务类信息 9
A4 其他信息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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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和标线
GB/T 10001 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6159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 17733 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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