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15676—1995《稀土术语》。
本标准与 GB/T15676—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章条结构,标准分为“稀土一般术语、稀土矿产品和富集物、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稀土合金、稀土功能材料、稀土应用产品、稀土生产工艺、稀土可回收物料”8个部分,代替原标准“稀土一般术语、稀土矿产品和富集物、稀土铁合金和铸铁、稀土产品、稀土应用产品、生产工艺、分析检验和稀土其他方面常用的名词术语定义”的8个部分;
———将原标准的“稀土铁合金和铸铁”章条分别移入“稀土合金”与“稀土应用产品”章条,将原标准的“稀土产品”章条细化为“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与“稀土功能材料”章条;
———增加了稀土功能材料章条,按类别给出了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抛光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等相关术语(见6.1~6.16);
———增加了稀土可回收物料章条,按类别给出了稀土废液、废气、废渣等相关术语(见9.1~9.4);
———删除了原标准的“分析检验常用的术语和定义”章条(见1995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原标准的“稀土其他方面术语和定义”(见1995年版的第9章);
———共删除了30个条目、增加了275个条目。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功能材料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厦门通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涛、杨占峰、张志宏、闫慧忠、朱玉华、高兰、解萍、王春笋、许延辉、王小青、刘国征、黄焦宏、孙良成、江丽萍、郝茜、沈雷军、张瑞祥、袁利兵、张忠义、朱明刚、张珂、吴玉峰、魏岚、栾文洲、张德平、姚南红、谢建伟、金燕华、陈燕、刘荣丽、翁国庆、王向红、赵明静、闫宏伟、王峰、张光睿、陈友三、何静、孙聆东、杨冬霞、郑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676—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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