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0813《青瓷器》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日用青瓷器;
———第2部分:陈设艺术青瓷器;
———第3部分:纹片釉青瓷器;
———第4部分:青瓷包装容器。
本部分为GB/T10813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0813.4—1989《青瓷器系列标准 食用青瓷包装容器》。与GB/T10813.4—198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产品规格的分类及范围(见4.1,1989年版的3.1);
———修改了产品质量等级(见4.2,1989年版的3.2);
———修改了铅、镉溶出量的技术要求(见5.2,1989年版的4.2);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1989年版的第6章)。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龙泉青瓷(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龙泉市金宏瓷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兴爱宜艺术陶瓷有限公司、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宜兴市中远青瓷厂、潮州市兴业陶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葛渚中、陈坤怀、金逸林、叶伟平、万东光、范泽锋、陈小平、郭森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813.4—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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