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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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53-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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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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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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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Qualifications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blasting personnel |
替代情况: |
替代GA 53-1993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31爆破技术 |
ICS分类: |
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30爆炸物、烟火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5-11-13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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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
起草人: |
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张国亮、高荫桐、曲广建、方桂富、王小林、张正忠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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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53—199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章节的编排结构;
――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见第4章,1993年版的1.3);
――修改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分级(见第5章,1993年版的4.1);
――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见第6章);
――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见第7章);
――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见8.1,1993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许可证管理及考核要求(见8.2,1993年版的第3章、第5章、第6章);
――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其他管理要求(见第9章);
――删除了爆破作业人员证件定期复审要求(见1993年版的6.3.1)。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张国亮、高荫桐、曲广建、方桂富、王小林、张正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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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
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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