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
|
标准编号:HJ 816-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和生物样品中灰中铯-137的测定。
本方法的测量范围为:水样10-2~10Bq/L,生物样品灰10-1~10Bq。 |
|
|
|
英文名称: |
Radiochemical analysis of caesium-137 in water and ash of biological sample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6767-1986;GB 11221-1989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实施日期: |
2016-11-01
|
起草单位: |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11-01 |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是对《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的整合修订,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原理与原标准基本一致。
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首次发布于1986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首次发布于198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国营八二一厂。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两项原标准进行了整合,合并为一项标准;
——优化了铯-137探测效率刻度方法;
——对空白实验室提出明确要求;
——对标准方法中磷钼酸铵[(NH4)3PO4.12MoO3.xH2O]的配制等实验方法进行了修改;
——对标准方法中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9月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3月1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
|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范
GB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