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钡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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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 63-201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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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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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钡化合物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钡化合物所致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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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barium and its compound poisoning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 63-2002废止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实施日期: |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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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
起草人: |
万伟国、黄简抒、穆进军、闫永建、严蓉、李剑、邬剑军、郑舒聪、宣丹旦、徐麦玲、邹和建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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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6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63—2002《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与GBZ 63—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修改为“职业性急性钡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诊断分级内容;
——在重度中毒中增加猝死;
——治疗原则中删除特殊解毒药;
——治疗原则中增加机械通气和血液净化治疗内容。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伟国、黄简抒、穆进军、闫永建、严蓉、李剑、邬剑军、郑舒聪、宣丹旦、徐麦玲、邹和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384—1997;
——GBZ 63—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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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Z 74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
GBZ 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 78 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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